(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天下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集会经由过程 按照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天下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集会《对于点窜〈中华国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抉择》第一次批改 按照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天下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集会《对于点窜〈中华国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抉择》第二次批改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天下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集会订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无限义务公司的设立和构造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节 构造机构
第三节 一人无限义务公司的出格划定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出格划定
第三章 无限义务公司的股权让渡
第四章 股分无限公司的设立和构造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三节 董事会、司理
第四节 监事会
第五节 上市公司构造机构的出格划定
第五章 股分无限公司的股分刊行和让渡
第一节 股分刊行
第二节 股分让渡
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等操持职员的资历和义务
第七章 公司债券
第八章 公司财政、管帐
第九章 公司归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十章 公司闭幕和清理
第十一章 本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十二章 法令义务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标准公司的构造和行动,掩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正当权力,掩护社会经济次序,增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长,拟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遵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无限义务公司和股分无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自力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数财产对公司的债权承当义务。
无限义务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义务;股分无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分为限对公司承当义务。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到场严峻抉择计划和挑选操持者等权力。
第五条 公司处置运营勾当,必须遵照法令、行政律例,遵照社会私德、贸易品德,诚笃取信,接管当局和社会公家的监视,承当社会义务。
公司的正当权力受法令掩护,不受加害。
第六条 设立公司,该当依法向公司挂号构造请求设立挂号。合适本律例定的设立前提的,由公司挂号构造别离挂号为无限义务公司或股分无限公司;不合适本律例定的设立前提的,不得挂号为无限义务公司或股分无限公司。
法令、行政律例划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核准的,该当在公司挂号前依法操持核准手续。
公家能够向公司挂号构造请求查问公司挂号事变,公司挂号构造该当供给查问办事。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挂号构造发给公司停业执照。公司停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建立日期。
公司停业执照该当载明公司的称号、居处、注册本钱、实收本钱、运营规模、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变。
公司停业执照记录的事变发生变革的,公司该当依法操持变革挂号,由公司挂号构造换发停业执照。
第八条 遵照本法设立的无限义务公司,必须在公司称号中标明无限义务公司或无限公司字样。
遵照本法设立的股分无限公司,必须在公司称号中标明股分无限公司或股分公司字样。
第九条 无限义务公司变革为股分无限公司,该当合适本律例定的股分无限公司的前提。股分无限公司变革为无限义务公司,该当合适本律例定的无限义务公司的前提。
无限义务公司变革为股分无限公司的,或股分无限公司变革为无限义务公司的,公司变革前的债权、债权由变革后的公司承袭。
第十条 公司以其首要办事机构地点地为居处。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等操持职员具有束缚力。
第十二条 公司的运营规模由公司章程划定,并依法挂号。公司能够点窜公司章程,转变运营规模,可是该当操持变革挂号。
公司的运营规模中属于法令、行政律例划定须经核准的名目,该当依法颠末核准。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遵照公司章程的划定,由董事长、履行董事或司理担负,并依法挂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革,该当操持变革挂号。
第十四条 公司能够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该当向公司挂号构造请求挂号,支付停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历,其民事义务由公司承当。
公司能够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历,依法自力承当民事义务。
第十五条 公司能够向其他企业投资;可是,除法令还有划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权承当连带义务的出资人。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为别人供给包管,遵照公司章程的划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抉择;公司章程对投资或包管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包管的数额无限额划定的,不得跨越划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现实节制人供给包管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抉择。
前款划定的股东或受前款划定的现实节制人安排的股东,不得参与前款划定事变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列席集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经由过程。
第十七条 公司必须掩护职工的正当权力,依法与职工签定休息条约,参与社会保险,增强休息掩护,完成宁静出产。
公司该当接纳多种情势,增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导和岗亭培训,进步职工本质。
第十八条 公司职工遵照《中华国民共和国工会法》构造工会,展开工会勾当,掩护职工正当权力。公司该当为本公司工会供给须要的勾当前提。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任工的休息人为、任务时候、福利、保险和休息宁静卫生等事变依法与公司签定个人条约。
公司遵照宪法和有关法令的划定,经由过程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情势,实施民主操持。
公司研讨抉择改制和运营方面的严峻题目、拟定主要的规章轨制时,该当听取公司工会的定见,并经由过程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情势听取职工的定见和倡议。
第十九条 在公司中,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划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构造,展开党的勾当。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该当遵照法令、行政律例和公司章程,依法操纵股东权力,不得滥用股东权力侵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好处;不得滥用公司法人自力位置和股东无限义务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好处。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力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形成丧失的,该当依法承当补偿义务。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自力位置和股东无限义务,回避债权,严峻侵害公司债权人好处的,该当对公司债权承当连带义务。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现实节制人、董事、监事、高等操持职员不得操纵其接洽干系干系侵害公司好处。
违背前款划定,给公司形成丧失的,该当承当补偿义务。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抉择内容违背法令、行政律例的有效。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集会调集法式、表决体例违背法令、行政律例或公司章程,或抉择内容违背公司章程的,股东能够自抉择作出之日起六旬日内,请求国民法院撤消。
股东遵照前款划定提起诉讼的,国民法院能够应公司的请求,请求股东供给响应包管。
公司按照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抉择已操持变革挂号的,国民法院宣布该抉择有效或撤消该抉择后,公司该当向公司挂号构造请求撤消变革挂号。
第二章 无限义务公司的设立和构造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三条 设立无限义务公司,该当具有以下前提:
(一)股东符正当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到达法定本钱最低限额;
(三)股东配合拟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称号,建立合适无限义务公司请求的构造机构;
(五)有公司居处。
第二十四条 无限义务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十五条 无限义务公司章程该当载明以下事变:
(一)公司称号和居处;
(二)公司运营规模;
(三)公司注册本钱;
(四)股东的姓名或称号;
(五)股东的出资体例、出资额和出资时候;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发生方法、权柄、议事法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集会以为须要划定的其他事变。
股东该当在公司章程上署名、盖印。
第二十六条 无限义务公司的注册本钱为在公司挂号构造挂号的全部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部股东的初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本钱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本钱最低限额,其他局部由股东自公司建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此中,投资公司能够在五年内缴足。
无限义务公司注册本钱的最低限额为国民币三万元。法令、行政律例对无限义务公司注册本钱的最低限额有较高划定的,从其划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能够用货泉出资,也能够用什物、常识产权、地盘利用权等能够用货泉估价并能够依法让渡的非货泉财产作价出资;可是,法令、行政律例划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泉财产该当评价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法令、行政律例对评价作价有划定的,从其划定。
全部股东的货泉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无限义务公司注册本钱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十八条 股(gu)东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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