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六十二 号
《中华国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中华国民共和国第十届天下国民代表大会第五次集会于2007年3月16日经由过程,现予发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
中华国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3月16日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根基准绳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革、让渡和覆灭
第一节 不动产挂号
第二节 动产托付
第三节 其余划定
第三章 物权的掩护
第二编 统统权
第四章 普通划定
第五章 国度统统权和小我统统权、私家统统权
第六章 业主的修建物辨别统统权
第七章 相邻干系
第八章 共 有
第九章 统统权获得的出格划定
第三编 用益物权
第十章 普通划定
第十一章 地盘承包运营权
第十二章 扶植用地操纵权
第十三章 宅基地操纵权
第十四章 地役权
第四编 包管物权
第十五章 普通划定
第十六章 典质权
第一节 普通典质权
第二节 最高额典质权
第十七章 质 权
第一节 动产质权
第二节 权力质权
第十八章 留置权
第五编 占 有
第十九章 占 有
附 则
第一条 为了掩护国度根基经济轨制,掩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明白物的归属,阐扬物的功效,掩护权力人的物权,按照宪法,拟定本法。
第二条 因物的归属和操纵而产生的民事干系,合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含不动产和动产。法令划定权力作为物权客体的,遵照其划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力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间接安排和排他的权力,包含统统权、用益物权和包管物权。
第三条 国度在社会主义低级阶段,对峙私有制为主体、多种统统制经济配合成长的根基经济轨制。
国度稳固和成长私有制经济,鼓动勉励、撑持和指导非私有制经济的成长。
国度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证统统市场主体的同等法令位置和成长权力。
第四条 国度、小我、私家的物权和其余权力人的物权受法令掩护,任何单元和小我不得加害。
第五条 物权的品种和内容,由法令划定。
第六条 不动产品权的设立、变革、让渡和覆灭,该当遵照法令划定挂号。动产品权的设立和让渡,该当遵照法令划定托付。
第七条 物权的获得和利用,该当遵照法令,尊敬社会私德,不得损害大众好处和别人正当权力。
第八条 其(qi)余(yu)相干法令对(dui)物权还有(you)出格划定的,遵照其(qi)划定。
第九条 不动产品权的设立、变革、让渡和覆灭,经依法挂号,产失效率;未经挂号,不产失效率,但法令还有划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度统统的天然资本,统统权能够或许不挂号。
第十条 不动产挂号,由不动产地点地的挂号机构操持。
国度对不动产实施同一挂号轨制。同一挂号的规模、挂号机构和挂号方法,由法令、行政律例划定。
第十一条 当事人要求挂号,该当按照差别挂号事变供给权属证实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须要材料。
第十二条 挂号机构该当实行以下职责:
(一)检验要求人供给的权属证实和其余须要材料;
(二)就有关挂号事变扣问要求人;
(三)照实、实时挂号有关事变;
(四)法令、行政律例划定的其余职责。
要求挂号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须要进一步证实的,挂号机构能够或许要求要求人补充材料,须要时能够或许实地检查。
第十三条 挂号机构不得有以下行动:
(一)要求对不动产停止评价;
(二)以年检等名义停止反复挂号;
(三)超越挂号职责规模的其余行动。
第十四条 不动产品权的设立、变革、让渡和覆灭,遵照法令划定该当挂号的,自记录于不动产挂号簿时产失效率。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革、让渡和覆灭不动产品权的条约,除法令还有划定或条约还有商定外,自条约建立时失效;未操持物权挂号的,不影响条约效率。
第十六条 不动产挂号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按照。不动产挂号簿由挂号机构操持。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力人享有该不动产品权的证实。不动产权属证书记录的事变,该当与不动产挂号簿分歧;记录不分歧的,除有证据证实不动产挂号簿确有毛病外,以不动产挂号簿为准。
第十八条 权力人、短长干系人能够或许要求查问、复制挂号材料,挂号机构该当供给。
第十九条 权力人、短长干系人以为不动产挂号簿记录的事变毛病的,能够或许要求改正挂号。不动产挂号簿记录的权力人书面赞成改正或有证据证实挂号确有毛病的,挂号机构该当予以改正。
不动产挂号簿记录的权力人差别意改正的,短长干系人能够或许要求贰言挂号。挂号机构予以贰言挂号的,要求人在贰言挂号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告状,贰言挂号失效。贰言挂号不妥,形成权力人损害的,权力人能够或许向要求人要求损害补偿。
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定生意衡宇或其余不动产品权的和谈,为保证未来完成物权,按照商定能够或许向挂号机构要求预报挂号。预报挂号后,未经预报挂号的权力人赞成,处罚该不动产的,不产生物权效率。
预报挂号后,债务覆灭或自能够或许停止不动产挂号之日起三个月内未要求挂号的,预报挂号失效。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供给子虚材料要求挂号,给别人形成损害的,该当承当补偿义务。
因挂号毛病,给别人形成损害的,挂号机构该当承当补偿义务。挂号机构补偿后,能够或许向形成挂号毛病的人追偿。
第二十二条 不动产(chan)挂号(hao)费(fei)按件收(shou)取,不得按照不动产(chan)的面(mian)积(ji)、体积(ji)或价款(kuan)的比(bi)例(li)收(shou)取。详细(xi)免费(fei)规范由(yꦐou﷽)国务院有关部(bu)分会同价钱主(zhu)管(guan)部(bu)分划定。
第二十三条 动产品权的设立和让渡,自托付时产失效率,但法令还有划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船舶、航空器和灵活车等物权的设立、变革、让渡和覆灭,未经挂号,不得匹敌好心第三人。
第二十五条 动产品权设立和让渡前,权力人已依法据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令行动失效时产失效率。
第二十六条 动产品权设立和让渡前,第三人依法据有该动产的,负有托付义务的人能够或许经由过程让渡要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力取代托付。
第二十七条 动产品权让(rang)渡时,两边又商(shang)定由出让(rཧang)人持续据(ju)有该动产的,物权自(zi)该商(shꦰang)定失效(xiao)时产失效(xiao)率。
第二十八条 因国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令文书或国民当局的征收决议等,致使物权设立、变革、让渡或覆灭的,自法令文书或国民当局的征收决议等失效时产失效率。
第二十九条 因担当或受遗赠获得物权的,自担当或受遗赠起头时产失效率。
第三十条 因正当制作、撤除衡宇等现实施为设立或覆灭物权的,自现实施为成绩时产失效率。
第三十一条 遵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zhi)第👍三(san)十条划定享有不动产品权(quan)的,处罚该物(wu🅰)权(quan)时(shi),遵照法令(ling)划定须要(yao)操持(chi)挂(gua)号的,未经挂(gua)号,不产生物(wu)权(quan)效率。
第三十二条 物权遭到损害的,权力人能够或许经由过程息争、调整、仲裁、诉讼等路子处理。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产生争议的,短长干系人能够或许要求确认权力。
第三十四条 无权据有不动产或动产的,权力人能够或许要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五条 波折物权或能够波折物权的,权力人能够或许要求解除波折或消弭风险。
第三十六条 形成不动产或动产毁损的,权力人能够或许要求补缀、重作、改换或规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损害物权,形成权力人损害的,权力人能够或许要求损害补偿,也能够或许要求承当其余民事义务。
第三十八条 本章划定的物权掩护体例,能够或许零丁合用,也能够或许按照权力被损害的景象归并合用。
损(sun)害物权,除承当民事义(yi)务外,违背行(ꦜxing)政(zheng)操持划定的(de),依(yi)法承当行(xing)政(zheng)义(yi)务;组成犯法的(de),依(💦yi)法究查刑事义(yi)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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