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日,国度税务总局、财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度市场监视操持总局五大部分结合宣布了《对于应征国际关键税货色出口优化办事 标准操持有关事变的告诉布告》。

详细内容
为深切贯彻落实党中间、国务院决议计划安排,进一步优化营商情况,增进外贸出口高品质成长,现将进一步做好应征国际关键税货色(以下简称应纳税货色)出口办事操持有关事变告诉布告以下:
一、纳税人出口应纳税货色,该当根据现行有关划定,视同外销货色征收增值税、花费税。
本告诉布告所称应纳税货色,是指《财务部 国度税务总局对于出口货色劳务增值税和花费税政策的告诉》(财税〔2012〕39号)第七条、第八条等现行划定合用增值税、花费税纳税政策的出口货色。
二、纳税人自营出口或拜托出口应纳税货色报告交纳增值税、花费税,按外销货色交纳增值税、花费税的同一划定履行。合用纳税政策的详细规模、应纳税额的计较等,根据《财务部 国度税务总局对于出口货色劳务增值税和花费税政策的告诉》(财税〔2012〕39号)第七条、第八条等划定履行。
三、出口应纳税货色的纳税人,该当在初次产生纳税义务时向税务部分操持挂号信息确认等涉税事件,遵照法令、行政律例划定肯定的报告刻日、报告内容照实操持纳税报告。
纳税人拜托出口应纳税货色的,拜托方该当在货色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花费税纳税报告期内,向主管税务构造请求出具《拜托出口货色证实》,并将其转交给受托方,受托方持此证实向主管税务构造请求开具《代办署理出口货色证实》。
四、纳税人出口或拜托出口应纳税货色的,该当根据划定操持海关手续,标准、完全、精确填写出口报关单。
纳税人向海关报告出口应纳税货色前,该当经由过程电子税务局或办税办事厅在税务部分实现挂号信息确认。未在税务部分实现挂号信息确认,或属于刊出、非一般、走逃(失联)等税务非常景象的,需实现相干涉税事件处置后,再行操持海关手续。
处置货色运输代办署理、报关、管帐、税务等外贸综合办事营业的中介构造及其从业职员,要依法依规展开相干营业。
五、出口应纳税货色的纳税人,在向市场羁系部分请求刊出前,该当向税务部分请求操持税务刊出,并凭清税证实向市场羁系部分请求刊出挂号,市场羁系部分和税务部分已同享清税信息的,纳税人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实文书。
六、出口应纳税货色的纳税人、报关企业、报关职员等主体及相干职员,不得捏造、变造、生意报关单,不得虚拟出口营业、虚报货值、少报货值等。存在捏造、变造、生意报关单,虚拟出口营业、虚报少报货值、回避交纳税款等守法行动,或辅佐实行上述守法行动的,由各相干部分依职责合作,根据《中华国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操持法》《中华国民共和国海关行政惩罚实行条例》等有关法令律例划定处置;组成犯法的,依法移送法律构造究查刑事义务。
七、企业出口货色,该当依法计较交纳企业所得税。
八、本告诉布告未明白的出口应纳税货色其余税收操持等事变,持续根据现行划定履行。
九、本告诉布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特此告诉布告。
国度税务总局 财务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度市场监视操持总局
2025年3月25日